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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約兩個朋友「共享」女友 她沒有反抗 但事後竟然…*





大陸鎮江一男子約女朋友開房,到酒店登記入住後,卻又喊來兩個朋友,告訴二人均可與女友發生性關係,當晚這3名男子先後與該女發生性關係。近日,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審理了這起聚眾淫亂案件,這名「共享」女友的男子孫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

據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介紹,2014年,出生於1998年的女孩小芸經人介紹,與大她4歲的孫某相識。2014年11月20日,孫某通過QQ與小芸聯繫,並約定當晚在鎮江新區某酒店開房發生性關係。

當晚,孫某登記入住後,遂將與小芸相約開房的情況告知朋友田某和李某,言明對方均可與小芸發生性關係。

當晚10時許,小芸依約來到酒店房間,發現不只孫某一人,但沒有離開。孫某、田某和李某按約定順序先後與小芸發生了性關係。發生關係時,其他兩人均在房間內。



示意圖

事後,小芸父親發現女兒精神恍惚,詢問得知小芸與孫某發生性關係,以為女兒和孫某談朋友,便沒在意,將小芸送至醫院檢查。小芸經診斷是患上了抑鬱症。

後小芸在父母的一再追問下,將與孫某、田某和李某發生性關係的事實全部告訴父母。

今年1月下旬,小芸在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機關報案。一星期後,孫某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法院審理後認為,孫某組織田某、李某(二人均另案處理)在酒店先後與小芸發生性關係,其行為構成聚眾淫亂罪,他犯罪以後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法庭綜合本案量刑情節遂故作出上述判決。

此外,田某、李某也因聚眾淫亂行為被公安機關拘留15日,並罰款500元(約2500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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