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交風波未停 太陽花女王又涉人口販運法*
.mobileyad{display:none;}.desktopyad{padding:10px 0!important;}@media only screen and (max-width: 1000px) {.mobileyad{display:block!important;}.desktopyad{display:none;}}台灣「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去年底遭台灣《壹週刊》踢爆是高檔援交妹,劉堅稱只是「賣酒」,案件仍由檢方調查釐清中。28日凌晨,驚傳她被台北檢方另案以涉犯「人口販運防製法」5萬台幣(1新台幣約合0.0308美元)交保並限制出境。據台灣媒體10月28日報導,劉喬安步出北檢時,頭載鴨舌帽、臉上掛著口罩、頸部圍起圍巾,辦完交保手續後不發一語,搭友人機車離去。
台灣「太陽花女王」劉喬安
台灣「人口販運防製法」所追究的行為,包括意圖使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他人器官,而以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監控、藥劑、催眠術、詐術、故意隱瞞重要資訊、不當債務約束、扣留重要文件、利用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從事招募、買賣、質押、運送、交付、收受、藏匿、隱避、媒介、容留國內外人口,或以前述方法使之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其器官。據瞭解,劉喬安去年底被《壹週刊》報導,指她涉於台北市某知名飯店與香港男子援交。事後,劉女出面反駁「僅單純賣酒」,質疑遭記者設局,怒控週刊涉妨害名譽。《壹週刊》不甘示弱,在網站公佈約出劉的LINE對話、照片,欲證明劉涉援交。檢方曾傳喚劉以證人身份出庭並說明過程,劉堅稱是去賣酒,但檢方依據所掌握的事證,認為她說法不實,主動將她簽分為偽證罪被告調查,該罪最重可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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