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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訂房網台法難管? 觀光局:仍受消保法規範*

▲國人為了省錢比價,不少人喜歡透過國際訂房網預定住宿。(圖/翻攝自Agoda、Booking、Hotels等官網並合成照,2015.05.12) 記者黃憬真/綜合報導
近年來,出國旅遊人數成長,有不少國外訂房網站陸續來台開站,國人為了省錢比價,不少人喜歡透過國際訂房網預定住宿,但旅遊業者批,這類的網站公司大多設立在國外,台灣法令管轄權有限,當有發生糾紛時,消費者就是吃虧無處申訴。對此,交通部觀光局表示,多家國際訂房網在台設立登記公司,即負有遵守國內法令規定的義務,如發生消費糾紛,可依消保法調處。
交通部觀光局指出,目前國內外消費者利用網站訂房有越來越多的趨勢,國際訂房網為服務旅客,已有Agoda、Booking、Hotels等多家在台設立登記公司,即負有遵守國內法令規定的義務,除應符合各類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如發生消費糾紛,主管機關可依消保法第43條及第44條規定的消費爭議處理程序調處;如查獲其提供的服務除「代訂房服務」外尚涉旅行業專屬業務,將依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第27條第3項「非旅行業者不得經營旅行業業務」的規定處新台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營業。
對於國際訂房網未在台設立登記公司的情形,交通部觀光局說,提供「國內訂房」服務者,因最終須透過國內旅宿業者對消費者提供服務,主管機關仍可督導與其合作的旅宿業者須遵守消保法及其授權訂定的各類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以及不得記載事項等相關法令規定,違反者可依消保法或各縣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法令等規定處罰,尚無所載「國際訂房網在台訂房無法管、吃虧無處申訴」等情事。
至於提供代訂「國外旅館客房」服務者,因締約對象、履約地均在國外且屬外國企業法人,對此,交通部觀光局強調,雖然非我國法令管轄權所及,如有發生消費爭議申訴時,仍會協請外交部提供國外可協助單位資訊供參,但消費者確實需要承擔較高風險,建議消費者儘量選擇國內合法旅行業者提供的服務,以維護自身權益,觀光局也將此列入旅遊消費宣導內容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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